会员登录 - 用户注册 - 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 - 网站地图 税务总局:“非接触式”办税缴费事项拓展至233项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!

税务总局:“非接触式”办税缴费事项拓展至233项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

时间:2025-05-08 14:32:42 来源:独茧抽丝网 作者:热点 阅读:898次

  人民网北京5月26日电 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,非接触式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新版《“非接触式”办税缴费事项清单》,税务事项在去年已经推出214个事项的总局至项基础上,再新增19个事项,办税将“非接触式”办税缴费事项拓展至233项。缴费至此,拓展除法律规定要求和需线下实物交付的非接触式以外,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务事项主要办税缴费事项已全部纳入“非接触式”办理。

  近年来,总局至项税务总局按照“尽可能网上办”的办税原则,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税收大数据,缴费从三个方面大力推行“非接触式”办税缴费服务。拓展一是非接触式聚焦办税缴费“高频事项”,如逐步实现申报缴税、税务事项信息报告、总局至项优惠备案等纳税人缴费人常办事项全程网上办;二是围绕纳税人缴费人“急难愁盼”事项,如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跨区域涉税事项、电子缴款等异地办理;三是创新举措持续扩大“非接触式”服务覆盖面,如针对注销税务登记、复议申请等复杂事项,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办实现“非接触式”办理。

 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,受疫情影响,“非接触式”办税缴费成为大部分纳税人缴费人的首选。比如,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来,税务部门通过优化升级信息系统,推行主动提示提醒、数据自动预填等服务,通过精简申请流程、线上受理和后台审核等措施,为纳税人提供“非接触式”办理服务,让广大纳税人能够高效、便捷办理留抵退税业务,促进了这项关键性举措快速平稳落地。

  下一步,税务总局还将依托电子税务局、手机APP等互联网系统,不断拓宽“非接触式”办税缴费渠道,更好地便利纳税人缴费人。

  (记者 王震)

标签:税务总局责任编辑:陈子汉 陈子汉

(责任编辑:热点)

相关内容
  • 甲醇中丙烯醛、丙烯腈、乙腈混合溶液标准物质:满足复杂化学分析需求
  • 上海:保供物资“龙仁粉丝”供货商被立案调查
  • 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开展计量校准监督检查
  • 辽宁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
  • 二氧化氯溶液标准物质:高效消毒杀菌
  • 浙江建成首家心智障碍青年“放心消费单位”
  • 宁波立案首起盲盒销售侵害消费者权益案
  • 安徽:加强“五一”期间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监测
推荐内容
  • 盐酸溶液:实验室级调配,满足多种分析需求
  • 以学促干!江门市“三支一扶”人员红色加速营培训班开班
  • 杭州放心消费体验官带你直播突击探店
  • 福建厦门做好餐饮店“体检” 保障节日食品安全
  • 宿松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开展第一季度道德讲堂活动 宿松新闻网
  • 报名截至5月5日!“茂名龙眼”区域公用品牌LOGO征集大赛持续征集中